公 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驻邕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社保局发〔2013〕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驻邕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桂社保发〔2014〕45号)精神,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会同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南宁铁路局社会保险管理处联合开展2015年度驻邕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评审工作,现将考评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确定为201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优秀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4.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5. 广西壮族自治区骨伤医院
6.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7. 广西中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8.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9. 武警广西总队医院
10.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3医院
11.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12.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13.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14.南宁市中医医院
15.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16.南宁爱尔眼科医院
17.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18.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五象医院
1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星湖门诊部
20.南宁市天使口腔医院
21.南宁市青秀区东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南宁市青秀区南湖凤岭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拟确定新获AAA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3医院
4.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三、拟确定新获AA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骨伤医院
2. 武警广西总队医院
四、拟确定新获A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2. 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公示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4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6年4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驻邕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电话:(0771)5893854,5893830(传真)。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定点管理科办公室,邮编:530022。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驻邕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评审领导小组(代章)
2016年4月13日